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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09:20:10 來源:互聯網|0

    被罰1400萬!副董被判4年!這家化工企業偷排2650余噸廢液!

      近日,經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污染環境罪一審判處被告單位南通天澤化工有限公司罰以污染環境罪一審判處金1400萬元,判處被告人天澤化工副董事長譚祖明有期徒刑4年!

      無獨有偶,安道麥股份有限公司2月13日發布公告稱,2019年1月30日至1月31日,湖北省環境監察總隊和荊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檢查公司的老廠區。發現部分取樣的水污染物超過了國家規定的生產過程排放標準,罰款100萬元!

      1400萬罰金,副董被判4年!

      由于南通天澤化工有限公司將生產農藥的廢液通過管道排放到與長江直接相連的河道,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經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污染環境罪一審判處被告單位南通天澤化工有限公司(下稱天澤化工)罰金1400萬元,并退出違法所得1325萬元;

      判處被告人天澤化工副董事長譚祖明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5萬元;判處被告人錢軍明、周書平、楊帆、許彩超、張良興等5人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均適用緩刑,考驗期限內禁止從事與排污有關的活動,分別并處罰金12萬元至5萬元。

      案件回顧: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4月起,天澤化工生產農藥中間體噁二嗪,產生的廢液起初暫存在工廠東西大池。2017年2月,大池幾乎存滿,為不影響生產,譚祖明安排副總經理錢軍明、環保部長周書平、副部長楊帆等人私自加裝管道,將東西大池通過雨水公眾井與如皋、靖江交界的界河相連。在譚祖明授意下,錢軍明多次安排周書平、楊帆及員工許彩超、張良興等人,將廢液通過管道排放到與長江直接相連的如靖界河。

      因為廢液直接排到江河會導致水體發紅,譚祖明指示周書平等人在雨天偷排,利用雨水對廢液進行稀釋,便于掩人耳目。由于作案手法隱蔽,靖江市環保局檢測到河道受污染后,對沿岸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才發現該公司暗管偷排的犯罪事實,并于9月5日向靖江市公安局移送線索,公安局當日立案偵查。經認定,該公司共計排放廢液2650余噸,屬于危險廢物。

      

     

      靖江市檢察院提前介入本案,發現天澤化工涉嫌單位犯罪而未被立案偵查,譚祖明作為主管人員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有社會危險性依法應當逮捕,遂督促公安機關于2018年4月25日、26日分別對天澤化工立案偵查、對譚祖明提請批準逮捕,并于5月7日作出批捕決定。

      7月5日,根據泰州市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案件集中管轄的規定,該案移送至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10月27日,該院以污染環境罪對天澤化工及譚祖明等人提起公訴。

      2019年1月16日,該案在高新區法院開庭審理。在庭上,檢察機關認為,譚祖明是本案犯罪的提議者、組織者、領導者,犯罪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按照其組織的全部犯罪從嚴懲處。

      鑒于被告單位天澤化工積極賠償環境修復費用并抽挖河水、河床淤泥進行無害化處理,相關被告人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從寬嚴相濟保障民營經濟正常生產經營角度出發,可以對企業生產負責人錢軍明和技術骨干周書平、楊帆等人從寬處理,但應禁止其從事與排污有關的活動,進一步規范公司處理廢液流程。對于檢察機關的意見,法院均予以采納。

      被告單位天澤化工、被告人譚祖明等6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據悉,天澤化工目前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繼續開展環境修復工作,并對生產廢液處置流程進行全面規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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